银监会调研典当、融资租赁、保理三类机构 或接手监管
2017-11-16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28
10月中下旬,银监会普惠部委托天津银监局副局长王文刚赴上海,就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三类机构情况分别开展调研。上海典当行业协会和上海市租赁业协会分别发布了这一消息。
上海典当行业协会称,“银监会的本次调研,在为监管职能的转移作准备,典当企业也应做好接受新的监管部门的准备。”
不过,就“监管职能转移”事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银监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等均未能获得具体进展。
“会上没有具体的监管意见,主要是监管了解行业意见,让企业说。”上海市保理行业资深人士表示。
另有上海和广州两地金融办人士表示,目前尚未明确对这三个行业的监管架构,也均未交接具体工作。
早在9月初,21世纪经济报道就曾独家报道,融资租赁、保理、典当等类金融牌照或将划归银监会指导监管,具体由各地金融办监管。
11月初,广州市金融工作局局长邱亿通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地方金融办加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牌子,将明确“7+4”类机构监管,但是队伍编制、执法权等具体问题仍待进一步明确。
所谓“7+4”类机构,是指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7类金融机构,以及辖区内的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所4类机构,资本监管、行为监管和功能监管的三大监管职能将由地方金融工作部门负责。
就融资租赁行业,上述银监会调研的主题为企业经营情况、对融资租赁行业的看法和对行业存在的主要风险和问题的看法。
融资租赁行业目前由商务部主管。商务部数据显示,2016年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上登记的企业数量共计6158家,增幅为70.3%。
中国融资租赁联盟召集人、天津滨海融资尊林研究院院长杨海田此前表示,开业后一年内无业务做的租赁企业空置率,全国达65%,有的地区高达85%。
某大型融资租赁公司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尽管没有直接参与此次调研,但希望监管能对金融租赁和融资租赁做一定区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