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认为利好因素积聚 租赁ABS发展空间大
2018-05-09 发布者:银海编辑 浏览次数:20
多位业内人士在7-8日举行的2018中国资产证券化和结构性融资行业年会暨第四届中国资产证券化论坛年会上表示,监管新形势下,多重利好因素积聚,租赁ABS将迎来大发展。由于租赁ABS仍面临一些风险,需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对其业务规范,防止风险发生。
新监管下租赁ABS前景可期
山西证券资产管理太原部总监范鹏程表示,租赁ABS是发展较成熟也是最早得到市场监管和认可的证券化产品之一,市场也普遍关注其市场发行规模和暴露出的一些风险事件。
范鹏程指出,新监管下融资租赁ABS有两点利好。第一,监管由机构监管转为行为监管。机构监管即牌照监管,易造成行业监管真空、风险的转移。通过行为监管,将ABS发行主体相应行为纳入证监体系监管,对业务规范性和风险防范都有所提升。第二,租赁公司划为银保监会监管,短期对市场造成阵痛,但业务规范对行业长期发展是有利。
范鹏程说,资管新规的发布对于整个ABS包括租赁ABS都利好。第一,ABS在资管新规豁免名单内。第二,新规对非标业务明确限制,未来非标资产规模将缩减,ABS可为投资人弥补相应的需求。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技术副总监许栋表示,未来融资租赁ABS有着三点机遇。第一,融资租赁适合作为资产证券化。虽然目前渗透率低,未来会有更多融资租赁公司参与资产证券化,将更精细化发展。第二,资管新规出台之后,对于非标产品投资需求热度会下降,对于标准化产品投资热度上升。这个时期在资本市场的标准化产品中近三分之一是融资租赁ABS。第三,今年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相继发布了《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挂牌条件确认指南》和配套的《融资租赁债权资产支持证券信息披露指南》,对融资租赁ABS的发行和存续期管理进行了规范。为资产证券化融资方式奠定基础。
范鹏程预测,到2022年,租赁ABS将有15万亿的规模,也就是9万亿的增量。这个预测不考虑整个宏观经济的变化,为保守预计。可见租赁业务未来发展空间很大。
租赁资产证券化仍需加码规范
范鹏程指出,租赁ABS风险分两类,一般风险和特殊性风险。一般风险中有合规风险和存续性风险。如发行合格筛选等实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尽职调查需主动分析所有材料是否都有相应的授权、相应流程是否完整等。”在过去整个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违背了租赁业务本质的类信贷业务,可能导致存续性风险。一旦发行人出现突发事件,包括破产、诉讼,法院会冻结处理。一旦冻结,就算通过诉讼途径解冻也需要花时间,但产品运行是有严格的时间节点,便会造成存续性风险。
范鹏程说,特殊性风险便是主体资质和监管质量。租赁公司要明白现在他们审核的是以合规审议为原则,信息披露为核心,所有产品必须做到合法合规,包括信息披露要管理要及时,要充分。在过去租赁业务市场,一个市场两套监管体系,三种企业准入,存在监管真空,对于整个租赁行业的监管不严。
远东租赁投资银行部总监崔佳表示,租赁ABS是租赁公司的缩影。产品风险需结合企业经营现状进行具体分析。不论资金挪用风险,还是账户监管问题,核心问题须归结于资产服务机构自身的状况。
许栋建议,监管机构须关注未来融资租赁ABS行业两方面的风险。第一,当今融资租赁基础资产的数量集中度太高,不管是行业集中度还是地区集中度,尤其到资产证券化存续期的尾期,容易使次级投资人受损。这在风险事件中至少占了50%。同时,承租人大部分是传统公司、中小型企业,在金融去杠杆环境下,基础资产在现在阶段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第二,在整个融资租赁证券化过程当中,资产人重视发行的同时也需重视存续期的管理,尤其现金流的管理。尽量避免混同风险,杜绝资金的挪用。


